中国公共部门劳务派遣的现状
2021-09-01 02:01:20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日益成熟,用工制度改革也在深度推进,日益确立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主体的自主地位,这是劳务派遣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前提。
与劳务派遣相关的行业和职业极为广泛,从白领、灰领到蓝领,从一般劳动者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都可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但从公共部门角度看,也不是所有的公共部门都适合这种派遣机制。通常当公共部门需要招聘新员工,而又不愿意冒人才风险的时候,倾向于选择人才派遣的形式来满足其用人的需要。同时,公共部门由于工作的突发性导致工作量增大,需要临时增加员工,或公共部门因员工请假造成临时性岗位缺员,或季节性用工等,都需要通过人才派遣机制来满足人力需要。另外,也有公共部门因受编制、计划等政策限制,需要聘用新员工时,为了专注业务发展,想在人事管理上节省精力,以防止不必要的人事纠纷,也会委托人才派遣服务机构来完成所有的或大部分的人事工作。目前劳务派遣大多集中在非核心、流动率高、短期、辅助或执行类的工作岗位,以及用工量起伏比较大的公共部门,产品有季节性,旺季需要工人较多的公共部门和使用大量技术量较低的一线操作工的公共部门,而比较缺乏中高级人才。非常适合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公共部门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迫切需要降低人事管理费用及人才录用风险时;
(二)突然出现用工需求的大幅变动时(如制造加工业新订单骤增减);
(三)有临时、短期性、外地、项目用人需求时,如员工请产假;
(四)为了转变当前用人现状,改变用人策略时;
(五)为了小规模试验新的用人管理制度时;
(六)为了降低工资率以提升核心竞争力时。
当然,远不止以上几类用工方式存在于当前的劳动力市场。2002年9月中发的[2002]1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努力开辟就业和再就业的渠道,其中第五个方面就是“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政府要通过发展就业基地、劳务派遣等组织形式,为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从缓解我国日益严重的就业压力的目的出发,我国政府对劳务派遣这种模式加以肯定。全国16座城市政府人事部门劳务派遣情况统计表见表3-1。
可以说,劳务派遣在我国的发展是相当迅速的。“现如今,我国约有2500万派遣劳动者我国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全国有超过1000万的劳动派遣者以各种形式为建筑系统使用,而这个数字还远不及实际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