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劳务派遣的成本风险
2021-09-01 02:23:20
劳务派遣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降低公共部门的用人成本,但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这种优势有可能会改变。公共部门劳务派遣用工的成本有可能增加,一是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费用可能增加,二是同工同酬导致成本增加,三是法律成本增加。
1、劳务派遣用工管理费用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第58条第2款中明文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务必和被派遣者签订至少二年的劳动合同,当这些劳工没有事情可做时,派遣机构必须给他们支付最低标准的工资,并且要按月足付。如果派遣机构由于经营等各方面问题而使派遣员工出现“工作空档期”,那么派遣机构就有可能提高管理费用,使其有资本来支付派遣员工“工作空档期”的基本工资和相关保险费用。
2、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63规定:被派遣者在用工单位劳动时,享受和该单位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如果在用工单位没有同类的工作岗位时,可以参照该地区相同或相似工作岗位的劳动报酬。换句话说,用工方要开始承担原本应该是被节约的福利、培训费用,直接成本有可能上升。
3、法律适应成本
这里的法律成本一是指用工公共部门学习、适应新法律而产生的费用,二是指执行新法律产生的成本,比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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