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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中的法律问题复杂性

2021-12-21 10:59:27

1、难以界定的法律性质


非传统、非典型的经济形式给予共享经济无与伦比的创造性,同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和自由度,却也使得监督管理面临历史罕见的困难和压力。比如,难以界定的法律性质造成业界内外至今难以形成相对统一的共识。


仅以网约车为例。由于缺少平台和司机之间直接的合同关系,一些机构因此界定平台仅仅是信息提供方,只是中介性质。故一旦发生网约车交通意外,平台可以置身事外,不必作为承运方负责。但在另外一些观点看来,无论是启动网约车行为、调度车辆、设定价格还是对网约车进行统一培训与着装,亦或是与司机之间的收益分成,其中所有环节均有平台的谋划与介入。由此可见,平台具有事实上的承运方性质,因此必须在出现交通事故时承担相应责任。


而在当前国内部分地区的实践操作中,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约车行为,这些地区也出台了管理文件,要求平台与司机签订合同,并在出现事故时先行承担赔偿责任。


显然,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环节,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涉及平台法律性质的界定都将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而这也是当下共享经济法律问题防范的复杂性所在。


2、保护个人信息的矛盾点


“未来三十年,数据将成为生产资料,互联网是生产关系,而计算则是生产力。假如人类不与互联网相连,不实现数据化,则会比过去三十年不通电更加可怕。”马云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的讲话已经点出了数据在当今世界和未来社会的支柱作用。


短短数年间,共享经济之所以能够后来居上,仿佛一夕之间就成为能够与传统经济分庭抗礼的新兴势力,最主要的原因正是拥有指数级增长的数据。互联网全面普及之后,海量数据使供需双方得以完全量化,充分实现数据分析。根据数据趋势实现对供需双方行为的预判,这不仅成为推动共享经济发展的战略核心,也决定了充分的信息披露是维持共享的前提条件。


然而,面对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数据化,信息披露的尺度成为监管的最大盲点之一。一方面缺少充足信息来源的数据必然造成共享经济活动失真失实,必然导致共享经济失去技术优势和发展潜能。但在另一方面,过度的信息采集、利用与披露必然是对公民个人隐私不同程度的侵犯。比如Uber的“GodView”,比如Airbnb的摄像头。数据化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之间的一线之差,如同天使与恶魔的一步之遥。保护个人信息的矛盾点也是共享经济模式下法律问题防治的巨大矛盾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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