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刍议
2020-09-10 07:34:58
1、树立牢固的风险防范意识
由于企业在签署劳动合同期间,面临着许多风险问题,如若未能采取有效办法降低这些劳动用工风险,将会对总体人力资源管控带来不良影响,企业也会面临着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因此,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企业需要对劳动用工风险加以防范,避免或减少劳动用工风险对企业经营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企业树立坚固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意识,深度解读与分析劳动用工中的各类风险问题,方能优化劳动用工风险的预见性、可控性效果。企业管理者需要更新自身的劳动用工观念与态度,深刻理解劳动法律法规,优化劳动用工流程,对劳动用工风险加以管控,才能达到真正意义的高效管理。企业可以通过组织管理者参与教育培训、座谈会等形式,利用劳动法规案例分享的方式,提高管理者的劳动法律意识,将依法依规的理念融入劳动用工管理中,保障企业经营建设有效展开。
2、增强工作流程相关管理
企业作为主要用人单位,不仅要有法律意识,深度解读劳动法律法规,还要认真梳理人员招聘、人员流动、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各方面的细节流程,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企业管理。
企业在招聘环节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被受聘人接受,符合履约条件,则录用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毁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用工 30 日内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更将面临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企业对劳动者明确岗位职责、考核指标,这种做法是企业在实施绩效考核中杜绝劳动风险的重要保障;对重要的管理文书,例如规章制度、考勤薪酬等,企业应要求员工签收备存,这是企业履行告知义务以及确认员工认可同意的重要证据。企业只有深度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优化劳动用工要求、工作流程管控等机制体系,确保劳动用工有法可依,才能提高企业内部的管控效果。
3、加强劳动用工方面的检查
劳动用工检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劳动用工风险,并应用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避免劳动用工风险纠纷的发生,使其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转变。企业应对劳动用工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用工的规范性与标准化,把劳动用工管理的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互融合,将劳动用工风险降到最低,保护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4、培养员工的法律维权意识
劳动用工风险与法律制度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直接的关系,具有可控制性、可预测性的特点,其结果的强制性、实施性十分明显。现阶段,劳动用工纠纷事件频繁发生,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如果企业出现无故减少劳动报酬、非法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律规范的现象,导致劳动用工纠纷发生,需要企业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企业应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维权意识的培养,提高劳动者的风险防范认知水平,如果劳动者存在对公司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的不理解,再加之对劳动法律法规错误解读,在一定情况下,劳动者很可能会采取过激的错误行为。这种情况不仅会使企业陷入劳动用工风险之中,还会损害劳动者的个人权益。因此,企业为避免或降低劳动风险,不仅要加强管理人员的劳动法律意识,也要开展劳动者日常的法律常识普及工作。
企业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基础,认真遵守法律相关要求进行实践操控,不能因为流程复杂繁琐就对其加以忽视,从而导致企业面临较大的劳动用工风险,也对企业劳动者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企业还要对劳动用工风险给予高度防范,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举措,保障劳动者自身权益的同时,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效率,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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