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创新和进步
2020-10-28 07:16:53
1、重点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作为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神”,劳动合同法既是手段,也是目标,它的最终目标是为社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证社会安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就曾明确指出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并详细规定了劳动关系建立与确认,劳动合同形式、内容以及期限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保障用人单位无法对劳动者实施强制雇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拥有平等地位和权利。
值得强调的是,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保护用人单位权益之间并无冲突,也不矛盾。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不意味着不关心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只是在此基础上,重点保护劳动者,保证劳工双方权利保持平衡。
2、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保护
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不仅修补了以往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漏洞,同时也对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出了保护。比如在新《劳动合同法》中有一个重大制度改进,即增加了关于企业竞业禁止的规定。
竞业限制就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中做出约定,劳动者在合同结束之后,一定期限之内禁止从事与本单位相关的同类业务。该规定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避免其因为人员流动导致其优势导向其他竞争同行,保证企业在同行中的竞争优势。这条规定不仅涉及了劳动者就业权与用人单位商业机密之间的冲突问题,同时也对其适用性进行了进一步的限制,比如用人单位必须要在竞业限制期间为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当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之时,用人单位可以起诉劳动者并获得一定的违约金赔偿等。
好得灵工,好得科技旗下的灵活用工平台,为企业、创客、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提供税筹优化、社保优化、个税优化、用工管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