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个人税收筹划中出现的问题
2020-03-24 03:37:04
一是缺乏税收筹划意识。我国纳税人对税收筹划还不够重视,主要原因是对税收筹划还不够了解,其实税收筹划并不是像有些人想的那样想尽办法避税偷税。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小部分企业或个人没有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使用了税收政策所不允许的手段进行“税收筹划”。其实算不上真正的税收筹划,给企业或个人带来了惩罚,所以,经过前车之鉴,纳税人都不愿意做纳税筹划。
二是税收筹划自身存在的问题。纳税金额减少是税收筹划的最直接的结果,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纳税人或税收筹划机构往往都太在意税收筹划的结果,而忽视税收筹划的风险。部分人认为只要做了税收筹划,就能降低税负,这个观点是错误的,税收筹划是一种方式,能否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要看个人能不能根据自己的判断、选择做出合理合法符合个税政策的税收筹划方案。税务部门执法力度的大小也是影响税收筹划的主要问题,若纳税人与税务部门执法人员对个人所得税政策理解不同,那么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方案就难以成功运用,并面临处罚。
三是税收筹划体系不健全。个人所得税政策计税的依据是个人收入,随着新个税的改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租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支出,跟旧个人所得税税法相比,考虑了部分家庭支出,这使得个人所得税税负比原来大大降低,而且更加合理。但是目前国内的现状是,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中 70% 以上仍然来自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收入,这是非正常的现象。因为有些人可以利用企业红利、股息等再分配收入消费或变现,这种行为就算合理避税,原因就是没有对这类收入进行监管。个人所得税政策模糊,还未规定对私企管理者收取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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